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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◎介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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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監所管理員,屬於矯正職系,此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犯罪矯正之知能,對矯正人員訓練所、監獄、少年輔育院、技能訓練所、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、少年矯正學校與戒治所收容人之戒護教導、教誨教育、矯正教育等工作。 |
| ◎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|
※監所管理員─休假最多的公務人員 |
| 監所管理員的工作內容,包含收容人的戒護、機關之戒備事項、門戶鎖鑰管理事項、武器戒具、消防通訊器材及監管系統之使用、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、受刑人解送移監、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、物品搜檢及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。分發單位為法務部暨全國各看守所。 |
| 監所管理員需要輪班,但相對來說休假也會比較多,稱其為休假最多的公務人員一點也不為過。若評估自身喜好或個性,認為自己適合從事這樣的工作,則可以考慮投考監所管理員。 |
| ◎考試科目 |
| 類科 |
普通科目(含準備要領) |
專業科目(含準備要領) |
| 四等監所管理員 |
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
(中華民國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1.監獄學概要
2.刑法概要
3.犯罪學概要
4.監獄行刑法概要 |
| 註: 「※」符號採測驗式試題、「◎」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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