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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所管理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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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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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監所管理員,屬於矯正職系,此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犯罪矯正之知能,對矯正人員訓練所、監獄、少年輔育院、技能訓練所、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、少年矯正學校與戒治所收容人之戒護教導、教誨教育、矯正教育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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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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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監所管理員─休假最多的公務人員 |
監所管理員的工作內容:
1.舍房、工場、提帶接見、外醫戒護等戒護管理工作、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、受刑人解送移監、工場監舍之查察管理及身體、物品搜檢。
2.男女管理員為貼身戒護收容人,須獨立執行勤務,舉凡收容人於工場、舍房等之生活管理、沐浴、更衣、如廁、檢身(檢查有無紋身或夾藏違禁品、現金、毒品等)均隨時需嚴密貼身戒護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分發單位為法務部暨全國各看守所。
監所管理員需要輪班,但相對來說休假也會比較多,稱其為休假最多的公務人員一點也不為過。若評估自身喜好或個性,認為自己適合從事這樣的工作,則可以考慮投考監所管理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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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科目 |
| 等別 |
共同科目 |
專業科目 |
| 四等 |
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
(中華民國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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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監獄學概要
2.刑法概要
3.犯罪學概要
4.監獄行刑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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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註】:「◎」符號者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、「※」符號者採測驗式題型,其餘為申論式題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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