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等:警察職務協助工作與執行院頒之督導事項、勤務制度之規劃及改進事項等。 四等:勤區查察、巡邏、臨檢、值班、家戶訪查事項、交通事故處理事項等。
交通警察人員 (電訊組)
三等: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。 四等:內政部警政署所屬機關及警察電訊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