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光數位學院-不動產經紀人-考試介紹
     
 
 
     
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現在位置-不動產經紀人-考試介紹
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介紹
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分為普考與特考兩種,特考從88年起實施五年,93年停止辦理,現在只能透過普考取得證照。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:「經紀業設立之營業處所至少應置經紀人一人。但非常態營業處所,其所銷售總金額達新台幣6億元以上,該處所至少應置專業經紀人一人。營業處所經紀營業員數每逾20名時,應增設經紀人一人。」目前不動產經紀人的行情看漲,除可自行執業、靠行營業又可牌照出租,由此可知在未來幾年不動產經紀人的身價是無法言喻,想在不動產界有一番作為者,快加入考取證照行列吧!
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
※不動產經紀人─不動產界的明日之星
不動產經紀人業務範圍,處理不動產之買賣、互易、租賃或代理銷售,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,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:
(1)不動產出租、出售委託契約書。
(2)不動產承租、承購要約書。
(3)定金收據。
(4)不動產廣告稿。
(5)不動產說明書。
(6)不動產租賃、買賣契約書。

「不動產經紀人」執照所代表的是一種專業化的形象,目前消費者對房屋不動產的買賣,都會慎重尋找專業經紀人及經過考慮慎密,才會做出消費決定。因此不動產的從事人員,不僅得具備專業的形象更必須有親民、良好服務品質才能深得消費者的信賴,因此有志在不動產業伸展抱負的人,可以先行取得證照,讓您更具備專業形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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